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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
来源:
科技部火炬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11-29
1993年6月1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视察西安高新区。
1993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法律形式规定“经国务院批准,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从事高技术产品开发、生产的企业和研究开发机构,实行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1993年8月19-24日中国火炬计划成果暨高新技术产品展交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分批参观了展交会,江泽民题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