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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
来源:
科技部火炬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11-29
1992年5月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国务院总理李鹏等视察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
1992年9月24日台湾经济研究院首次派团考察祖国大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92年11月9日国务院批准在苏州、无锡、常州、佛山、惠州、珠海、青岛、潍坊、淄博、昆明、贵阳、南昌、太原、南宁、乌鲁木齐、包头、襄樊、株洲、洛阳、大庆、宝鸡、吉林、绵阳、保定、鞍山等25个城市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高新区总数增至52个。
1992年12月3-4日27个国家高新区参加了在香港召开的国际科学园区协会亚太地区分会会议。
1992年12月27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在北京成立。
1992年12月28-30日国家科委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火炬计划工作会议。会议审定通过了《火炬计划十年发展纲要》,讨论、修订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