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的技术转移体系-米乐官网app

工业和信息部火炬中心
以色列的技术转移体系
  以色列的科技比较发达,它是世界上科技人员比例最高的国家,每万人中有140名科技人员。高技术产业占工业产品的50%以上,高技术产品出口占工业出口的50%以上。全国有3000多家创新企业,大多数是高新技术企业。在美国纳斯达克有超过100家上市公司,仅次于美国和加拿大。2002年民用研究与开发经费占gdp的比例为45%,是世界上这一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
  以色列科技发达、高技术企业众多的主要原因有四个:①有受过良好教育和培训的劳动力。它拥有世界一流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其义务兵役制度使得在部队中服役的年轻人有机会得到实际的技术锻练和培养团队精神,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有100万移民从前苏联国家迁居以色列,其中有不少科学家、工程师和技术人员,50%的人拥有大学文凭。②军用向民用的转变。许多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从军用领域转向民用领域,带动了高技术创新企业的发展。③政府对工业研究与开发的激励措施。④与不少国家签署有自由贸易协定和科技方面的国际合作协议。
  由于企业的研究成果基本上都是自行转化成产品,因此在以色列,技术转移主要是从高校和研究机构向企业转移。技术转移的一种方式是通过市场行为,高校和研究机构通过自己的技术转让公司来转化技术成果,或者直接寻找投资者(包括私人资本和风险资本)。而更多的增况是:许多成果还不是成形的商品,还需要再投入一定资金来开发、推广,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这种情况下需要政府通过各种资助来与企业分担这一风险,促进成果的转化。在以色列,这一工作是由工贸部来完成的,其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根据1984年通过的《促进工业研究与开发法》,提供研究与开发资助来进行技术转移。与技术转移有关的计划主要有四个:①磁石计划(含小磁石计划)。②技术孵化器。③研究与开发资金。④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资金。
  技术中介公司
  1研究型大学的研究与开发公司
  以色列高校中有7所研究型大学(其余是技术学院、教师培训学院等)。这7所研究型大学是基础研究的主要力量,但它们同时也从事相当多的应用研究(占民用研究的40%以上)。调查发现,这些大学是以色列在国内和国外主要的专利拥有者,而且其专利活动的规模远远超过国外的一些大学。相对于同样的研发经费来说,以色列的大学获得的专利数量是美国大学的2倍多,是加拿大大学的9倍。在7所研究型大学中除海法大学外各大学都有自己从事研究与开发的中介公司。这些公司尽管规模和专业特长不尽相同,但基本职能差不多,包括负责申请、拥有和转让大学的专利,发布专利许可使用,帮助发布商业研究的机会、寻找投资者和战略伙伴,代表研究人员就协作条件进行谈判,有时这些公司还自行或与伙伴成立创新公司。大学通过这些公司从研究成果的收益中收取偿还金,一部分付给专利拥有人,一部分交给大学,其余的作为这些公司的专利申请、维护和日常费用。
  yeda研究与开发公司是魏茨曼科学院的技术中介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58年。尽管该大学是以色列最小的大学(它只颁发硕士和博士学位),但它的专利收入却位列世界前五位。据介绍,2003年专利收入为9300万美元,而2002年为7200万美元。其收入主要来自治疗多样硬化症的两种药物:一是teva公司生产的copaxone,另一是瑞士serono公司生产的b1-a干扰素rebif。2003年copaxone的销售额为72亿美元,而rebif的销售额为819亿美元。yeda将专利收入的40%返还给研究人员,其余的很大一部分又投入研究与开发中去。魏茨曼科学院现有1500个专利,是以色列高校中最多的,每年仅专利维护费就需要几百万美元,而且每年新申请70~80个专利。
  yissum公司是希伯来大学的技术中介公司,成立于1964年,现有18名员工。该公司管理着学校的1200个专利,2003年花费200多万美元注册了83个新专利,2004年注册了约93个专利yissum的主要技术领域是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制药、化妆品、水处理和软件,但最成功的还是化学药物领域。公司不出售专利,而是与伙伴公司共享技术,从而获得专利使用费,标准在25%~5%之间。公司收入的40%归研究人员,40%交给学校,20%由公司开支和维护专利。该公司2003年的专利收入为3200万美元,2004年达到4000万美元。
  2政府研究机构的技术转让公司
  ①农业领域
  以色列农业、食品和环境科学方面70%的研究工作是在农业部农业研究组织(aro)中完成的。aro下有7个研究所、2个研究中心和1个中央试验站,有科研人员300人。kidum农业研究与开发应用部门是aro的技术中介公司,全权代表aro进行农业高技术、生物技术和常规研究与开发领域的商洽协议、签订合同及其它商业性安排。
  ②生命科学领域
  以色列生物技术研究所是总理办公室下属的一个机构,主要从事生物技术、化学、生态和公共卫生方面的研究。拥有约300名职工,其中120人是拥有生物学、生物技术、生物化学、数学等专业博士学位的科学家。以色列生命科学研究公司是其技术转让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79年,每年的平均收入为300万美元,其中60%来自国外。
  3hmo的成果转让公司
  hadasit医学研究与开发公司是将哈达萨医学组织(hmo)的应用成果商品化的机构,hmo是美国犹太复国主义妇女组织在以色列创办的医疗机构。利用hmo的临术前研究与临床研究能力,hadasit可提供在癌症治疗、骨殖疏松、糖尿病、心血管紊乱、整形学、诊断和医疗设备方面的新技术和专利。
  政府资助下的技术转移
  1磁石计划
  磁石计划设立于1993年,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和研究机构组成的研究联合体开发通用竞争前技术。这些联合体一般可以得到多年的研发支持(3至5年),可以从工贸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ocs)的磁石计划办公室处得到研发经费66%的资助,而且不用向政府返还偿还金。所谓通用竞争前技术,指的是广泛的共同技术、器件、材料、设计和制造方法与工艺过程、标准和协议,这些在不同的工业门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这些前沿新技术由单独一两家公司来开发的话,风险高、困难也多,因此需要把各方面的人力和财力集中起来共同进行长期开发。磁石计划的目的是支持新技术和创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形成的成果是在某一领域广泛的应用技术而不是产品。联合体的成果一旦达到磁石计划所谓实验工厂阶段,就不能再得到磁石计划的支持,而要向ocs的标准研究与开发项目申请资助。而且联合体的形成过程是公开的,任何单位都可以递交申请,便于组成成员最广泛的联合体。由ocs的研究委员会按照得分多少来决定谁获得资助。评判的标准包括:是否对经济有利(出口或就业潜力),技术是否是创新的和通用的,对参与的公司来说是否是至关重要的,工业界与科研机构间的合作。
  磁石计划支持的项目包括太阳能、下一代通信技术、卫星宽带通信技术、生物技术、数字打印技术、mems、二极管泵浦激光器等。
  小磁石计划,是磁石计划的一部分。磁石计划要求至少2家企业和1个研究机构参与,而小磁石计划要求1家企业和1家研究机构。它要求合作双方要有相同的专业领域,在研究机构与企业合作的一年或两年中,企业要形成自己的研发能力,而不是仅仅将研究机构的成果拿过来生产。形象地说,相当于接力比赛中的交接棒过程。这一计划从2000年开始实行,可给予2年的支持。
  2技术孵化器
  技术孵化器项目办公室是工贸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ocs)的一部分。这一计划设立于1991年,最初是为了支持大量前苏联来的移民开发新产品,现在是面向全国。目前在全国有23个技术孵化器,不少位于科技型工业园区内。每个孵化器都是一个非营利组织,政府可给予其主任(1名)每年175万美元的工资和行政管理费用。每个孵化器下可以有10~15家孵化公司。在两年的孵化期内,工贸部ocs提供公司开支的85%,每年最高可达15万美元,其余由公司提供。两年后公司必须自己养活自己,或吸引外部投资来进一步开发产品。成功的企业要求以偿还金的形式向政府交回原始投资。该计划每年的经费约3000万美元。现在约200个项目在孵化中。至2001年底有735个项目离开孵化器,在毕业的项目中约有一半的公司能存活。
  3研究与开发资金
  这是ocs的主要工业研发资金。经批准的申请可获得政府50%的研究与开发资助(这是创新项目的资助额度),对改进现有产品和工艺的,可得到30%的政府资助。标准工业研发资金只能由企业界申请,研究机构不能直接申请。获得资助的企业要自行完成研发项目,但是政府鼓励获得资助的企业与研究机构签订分包合同,从而使得研究机构间接地获得政府的资助,来进行技术转移。该计划每年的经费约3亿美元。
  4双边工业研究与开发资金
  以色列与多个国家签有双边工业研发协定,推动以色列技术与外国市场结合。其中与美国(年经费为1400万美元)、加拿大(年经费100万美元)、英国(年经费200万美元)、韩国(年经费200万美元)和新加坡(年经费200万美元)5个国家设立有研发基金,签有双边协定的国家还有法国、德国、荷兰、西班牙、意大利、瑞典、芬兰、葡萄牙、比利时、爱尔兰、中国和印度。这些项目也只能由企业来申请,研究机构可以与企业签订分包合同。以色列还参与了欧盟的第六框架研究与开发计划(fp6),企业和研究机构都可以参加,这也利于技术转移。
  小结
  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以色列政府(主要是工贸部)在技术转移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工贸部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的主要资助对象是企业,但是工业研发资助的目的有三个:①利用和扩大现有的技术和学术基础,提高科技型企业的开发能力。②增加高技术产品的制造和出口及减少相应产品的进口来改进以色列的贸易平衡。③创造工业就业机会及充分利用其高质量的科技劳动力。也就是鼓励多出科技成果、充分利用科技成果。这一机制值得我国借鉴。
  以色列科研机构的技术中介公司很有特色,其好处很多,如由专业的公司来进行专利的申请与维护等,减少了研究人员在这方面需要花费的精力,而专利授权使用又保证了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的收入。中介公司对研究机构的研究能力熟悉,便于研究人员与企业建立联系,从而获得合同型的研发资助。中介公司可根据产品和自身经营能力自行设立创新公司,更有效地推广产品。
  在市场行为中风险投资对技术转化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风险投资公司中有大量的专业背景很强的人才,他们对市场需求、技术成果、市场潜力等非常熟悉,因此会吸引风险资本投入到有发展潜力的产品中去。在风险投资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前,政府对其扶持极为关键。这方面以色列也有其成功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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