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7月,中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特区。这是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同时,共“创造局部优化环境,达成既定政策目标”的理念和模式,为后来建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所借鉴和传承。
1985年7月,我国的第1个科技工业园区——深圳科技工业园由中国科学院和深圳市政府在深圳联合兴办。
1986年10月5日,国家科委主任宋健在武汉听取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筹建汇报时指出,要学习国外企业孵化器的成功经验,通过孵化为人才流动创造环境,做好创业者的“保护伞”,并鼓励东湖高新区筹建走出“新路子”。
1987年5月,联合国科技促进发展基金会主席拉卡卡先生访问中国并向国家科委领导提出在中国建立企业孵化器的建议,得到了肯定与支持。
1987年6月,我国第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者中心在武汉诞生。同年,在深圳科技工业园也建立了创业中心。
1987年8月,受联合国科技促进发展基金会的委托,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可行性研究。
1987年9月,武汉市编委批复东湖创业者中心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列事业编制人员10名,差额补贴。从1990年起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87年11月,国家科委下发《关于开展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可行性研究的通知》在武汉、天津、广州、深圳、上海和西安进行建设孵化器可行性研究。
1987年12月,李绪鄂副主任代表国家科委第1次视察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者中心。
1988年1月,联合国科技促进发展基金会主席拉卡卡考察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者服务中心。
1988年5月,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成立。
1988年8月,中国火炬计划开始实施。其中明确提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是火炬计划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国家科委工业司设立火炬计划管理办公室。